机动车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一、应提交的资料:
  ㈠《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㈡抵押人、抵押权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㈢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办理地点:
  ㈠进口机动车、出租汽车、外籍号牌机动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到车辆管理所市所办理,地点:河东区真理道与靖江路交口。
  ㈡其他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津东分所管辖范围(津塘公路三号桥):和平区、河东区、东丽区
  津南分所管辖范围(津港公路二八路交口):河西区、津南区、大港区
  津西分所管辖范围(西青区小南河镇):红桥区、南开区、西青区、静海县
  津北分所管辖范围(外环线引河桥桥东):河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县
  滨海分所管辖范围(开发区第四大街56号与黄海路交口):塘沽区、宁河县、汉沽区

三、办理时限: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不收费

五、咨询电话:2456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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