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残疾人代步车怎么办理?

导语 申请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应当带车辆并填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表》,同时向公安机关提交材料,详见正文。

  天津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办理材料】

  申请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应当带车辆并填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表》,同时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残疾人证;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购置发票;

  (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出厂合格证;

  (四)区残联开具的下肢残疾证明。

  【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

  (二)持有有效的残疾人证,且下肢确有残疾、上肢功能正常,无其他妨碍正常驾驶的疾病。

  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登记一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

  ▶2018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取得登记证和车辆号牌的原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车辆所有人应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带车辆、车辆登记证及身份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换证换牌手续,领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证和新号牌。

  ▶2019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之日前购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辆所有人应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带车辆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提交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材料。已纳入产品公告的,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证和号牌;未纳入产品公告的,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临时登记证和临时号牌,临时登记证和临时号牌有效期四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回复【电动车上牌】即可获取2022天津电动车上牌具体地址+上牌办理指南(条件/材料/费用/咨询电话)等信息+上路规定!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