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2021

导语 伤残人员按照国家残疾抚恤金2020年标准10%金额提高,每人每年分别提高920元至9700元。

  天津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2021

  最新消息:从2021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天津市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8月31日前,抚恤补助金按新标准发放到位。

  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按照国家残疾抚恤金2020年标准10%金额提高,每人每年分别提高920元至9700元(十级至一级)

  双重身份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2400元至4930元。

  【推荐阅读】

  2021天津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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