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人员回天津落户条件及材料(2021)

导语 2021年11月1日起,天津针对出国留学人员回津落户进行了调整,办理条件、办理材料看这里!

  》》》出国留学人员回天津落户条件及材料

  办理条件:

  原为我市户口,迁出后在外地注销的留学回国人员,未在国外入籍或定居,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津恢复户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有效中国护照或其他中国出入境证件;

  3.国外取得的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能够证实原为我市户口、后在外地注销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5.本人未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或者未加入外国籍的声明;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政策执行时间:

  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投靠落户】可获取天津投靠落户类型(夫妻投靠/投靠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条件+材料+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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