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申请公租房家庭住房证明材料是什么?

导语 天津未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申请人需携带家庭户籍地住房和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拥有私产住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属证明。具体内容见正文。   

  公租房申请家庭住房证明材料:

  未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申请人需携带家庭户籍地住房和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具体如下:

  ①拥有私产住房的:

  提供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属证明

  ②承租公有住房的

  提供合法、有效的《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③从市场租赁住房的

  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④将住房出售或置换的

  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置换协议书

  ⑤房屋被征收的

  提供正式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⑥申请家庭无法提供户籍地房屋证明材料的

  区住建委可通过系统查询,并结合申请人承诺认定住房情况

  ⑦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或申请人承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进入公租房登记入口,获取2023第四季度及2024第一季度公租房房源信息及各区登记、摇号汇总信息。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