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门诊看病怎么用医保报销?

导语 职工医保职工自缴费当月起可报销,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自连续缴费满六个月起可报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的,享受待遇的期限为缴费次年的一月至十二月。本市对新生儿等享受待遇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销条件

  一、参加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职工:

  自缴费当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二、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自连续缴费满六个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注:中断缴费的,中止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补缴。

  补缴和中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报销的具体办法,由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

  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的,享受待遇的期限为缴费次年的一月至十二月。本市对新生儿等享受待遇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等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报销流程

  一.受理审核

  以家庭或行政村组织参保的城乡居民:

  在所属社区工作站或乡镇(街道)劳服中心申报垫付医药费;

  乡镇(街道)劳服中心负责受理、医药费清单录入、信息上传和报送申报材料等工作;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完成审核支付工作。

  以院校组织参保的学生:

  到所在区县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或学校申报垫付医药费;

  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或学校负责统一归集单据及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录入信息、报送申报材料等工作;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完成审核支付工作。

  二.费用支付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将应支付金额划入居民(学生)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对暂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在办理垫付医疗费用申报手续时,应同时办理结算账户开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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