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冠治疗药品纳入临时医保支付范围最新消息

导语 5月17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诊疗方案内的医保目录外新冠治疗药品纳入临时医保支付范围。

  》》》最新消息:

  5月17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诊疗方案内的医保目录外新冠治疗药品纳入临时医保支付范围

  具体规定:

  落实《关于完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天津市挂网采购的新冠治疗药品实施分类管理,按流程调整挂网价格。将诊疗方案内、医保目录外、列入“疗程治疗费用与医保目录内同类药品差异较小”类别的新冠治疗药品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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