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宁河板桥镇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导语 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时间为2月9日(除夕)凌晨6时至2月10日(初一)凌晨2时;2月10日至2月24日每日6时至23时。

  ➤➤天津宁河板桥镇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板桥镇的全体居民们: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增添喜庆气氛,但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严重影响城乡环境卫生,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了大气污染。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和伤亡事故屡见不鲜,燃放产生的大量噪音污染也严重影响广大群众的生活休息。按照规定,春节期间我镇卫生院、幼儿园、学校、旅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绿化草坪、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点消防单位、木器厂等重点点位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时间为2月9日(除夕)凌晨6时至2月10日(初一)凌晨2时;2月10日至2月24日每日6时至23时。

  板桥是我家、呵护靠大家!为了我们大家的身体健康和幸福生活,为了我们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我们向全体居民发出倡议:

  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广大民众,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主动带头,到供销社专营零售点、经营点购买合格产品,积极宣传“禁限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积极劝说家人和朋友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自觉争当环保倡导者、安全燃放的践行者,以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文明的喜庆方式欢度新年,让环保欢庆节日喜事成为社会新风尚。

  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限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广大民众,特别是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遵守“禁限放”相关规定,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实际行动展示文明板桥的良好风貌。

  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禁限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为了家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广大民众,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劝阻违规燃放行为,积极举报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以实际行动汇聚保护环境正能量。

  居民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共同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倡导文明之风,培育礼仪之花,为建设清净整洁、秀美宜居板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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