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会计初级资格合格证书录取通知

导语 2017年度会计初级资格合格证书发下来,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于年1月12日-18日,到资格审核点领取合格证书

关于领取2017 年度会计初级资格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7 年度会计初级资格合格证书已由人社部发到我市,请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于2018 年1月12 日-18 日(9:00-11:30,14:00-16:30,周六、周日休息)到资格审核点领取合格证书和《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考生本人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以前年度会计初、中级合格人员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并于2018年1月9 日前以通过资格审核考生的合格证书请在2018 年2月1、日(9: 00-11: 30,14:00-16: 30) 按照上述规定领取。凡参加以前年度会计初、中级考试合格但尚未审核报考资格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18日以后的每周二(9: 00-11: 30,14: 00-16: 30 )持报名信息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见报名信息表右侧第一栏)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天津市会计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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