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燃气每立方米拟上调0.25元

导语 天津燃气管网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各档用气每立方米拟上调0.25元,同时建立价格联动机制。

  8月20日上午,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召开了燃气管网居民用气价格听证会。按照听证方案,天津燃气管网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各档用气每立方米拟上调0.25元,同时建立价格联动机制。

  本次调整共涉及两方面内容

  一、调整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燃气管网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各档用气每立方米上调0.25元。其中,居民独立采暖用气价格,一档用气不作调整,二、三档用气每立方米分别上调0.25元。

  农村“煤改气”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气不做调整。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执行阶梯气价,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02元。

  二、建立价格联动机制

  为及时反映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高政府定价的透明度,拟建立本市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时,启动联动机制,由定价部门按照联动公式计算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额,居民各档用气价格统一按照调整额调整。因燃气企业配气成本变化,需要对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时,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根据《天津市燃气管网居民配气定价成本监审结论》,核定监审样本企业燃气管网居民配气总成本24615.88万元,居民配气量29443.85万立方米,单位配气成本0.836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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