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不文明行为举报投诉电话

  部分具体分工如下↓

  区城管委受理范围:

  私搭乱建;

  环境卫生脏乱;

  城区中心立交桥下堆放垃圾;

  毁绿占绿、乱涂乱画、张贴小广告;

  损坏公共设施;

  共享单车乱停放;

  占压盲道、便道停车;

  焚烧落叶等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

  区公安局受理范围:

  遛狗不牵绳

  流浪动物

  高空抛物

  广场舞扰民等《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由公安部门治理的情况。

  区环境局受理范围:

  企业排污污染

  异味

  黑烟

  夜间施工扰民等情况。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