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速收费站入口保留混合车道

导语 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12月21日我市各高速公路将与全国各省市同步进入全流程测试阶段。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表示,针对部分车辆尚未安装ETC设备的情况,全市包括津滨、津蓟、津港在内所有高速公路入口均按要求至少保留了1条混合车道供其驶入。

  一、所有高速路口至少保留1条混合车道

  为确保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全路网快捷通行,天津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会同各银行、ETC发行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车主免费安装ETC设备,目前累计发行量已超过220万,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75%左右。

  针对部分车辆尚未安装ETC设备的情况,全市包括津滨、津蓟、津港在内所有高速公路入口均按要求至少保留了1条混合车道供其驶入。同时,增派路政、交警和收费服务人员加强收费站入口秩序维护疏导,缓解通行高峰期拥堵;组织各银行、ETC发行机构在交通流量较大的收费站开展ETC设备现场免费快速安装服务。

  二、天津所有收费站车道均已具备ETC功能

  据悉,前一阶段,天津市已拆除京津、津冀交界处12座省界收费站和区域内4处“高接高”收费站正线取直部分;新建省界ETC门架58套、互通立交ETC门架260套;新改建ETC车道922条,所有收费站车道均已具备ETC服务功能,形成了“ETC为主、混合为辅”的车道设置格局;在全部117座收费站的158条入口车道加装启用不停车称重治超设施。

  三、12月21日起,天津将进行全流程测试

  根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联调联试方案,12月21日—31日将对系统人工封闭式收费功能和门架开放式收费功能同时进行全流程测试。

  2020年1月1日起,9座及以下车型将按小客车标准计费,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收费。

  提示广大驾驶员

  未安装ETC设备或已注销ETC设备的车辆,请从混合车道通行;

  ETC用户电子标签、用户卡非同一车牌或同一省份发行的车辆,请从混合车道通行;

  ETC记账卡用户应确保绑定账户可供正常扣费,ETC储值卡用户应确保卡内余额充足;

  ETC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时如出现设备未能正确安装、设备有效期异常、标签失效等情况,请改由混合车道通行,并及时到发行机构对设备进行重新安装、延期、激活;

  通行ETC车道时,应保持车速不高于20km/h,并与前车保持10米以上距离;

  如遇相关问题,可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4007554007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ETC】即可获取天津ETC办理/充值指南、天津自营及合作网点(地址/电话),各银行ETC办理网点+线上办理入口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