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指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那天津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有天津市户籍的以下农村老年人,可自愿申请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

  一、60周岁以上的农村低保对象且需要生活照料(失能)的老年人;

  二、60周岁以上的农村低收入救助家庭中需要生活照料(失能)的老年人;

  三、60周岁以上的农村优抚对象且需要生活照料(失能)的老年人,优抚对象具体是指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无工作单位一至十级伤残人员(包括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三属”(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四、80周岁以上的农村无子女(包括未生育子女和子女已去世)且需要生活照料(失能)的老年人;

  五、80周岁以上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子女年龄达60周岁以上)且需要生活照料(失能)的老年人;

  我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中的老年人不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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