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导语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表示,天津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至每年42404元,什么时候执行?详情如下

  天津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39506元/年提高到42404元/年

  执行时间:从今年8月1日执行,全市统一。

  调整标准:此次调标制定的标准是参照2019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404元)确定的。

  今后,每年8月按照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上一年度的增幅金额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发放对象:

  义务兵每服满1年兵役,由其入伍地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给其家庭1年的优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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