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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入
养老保险跨省转入
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在本市就业参保缴费后,可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手续
办理材料 提供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流程 个人直接或者通过工作单位向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办理地点 各区社保分中心
办理时限
医疗保险转入
办理条件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可申请转移接续。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可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直接提交申请,也可通过线下方式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办理地点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天津医保服务平台、各区医保分中心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
社保转出
养老保险转出
办理条件 本市参保人员(含农民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前,可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
办理流程 在参保所属分中心直接申请办理,分中心查询核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缴费情况,并打印《缴费凭证》,盖章后交给参保人员。待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后,提出转移接续申请,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地点 各区社保分中心
办理时限
医疗保险转出
办理条件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可申请转移接续。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可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直接提交申请,也可通过线下方式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办理地点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天津医保服务平台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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