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能带上飞机吗

导语 民航局明确规定,旅客携带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应当视为备用锂电池,而不是含锂电池的设备。除提供外部电源这一主要功能外还具备其他功能的锂电池移动设备,仍应视为备用锂电池。

  “充电宝”(又称移动电源)如今已经成为很多人出行的必备品。为了确保航空运输安全,民航局近日专门发布公告,严禁旅客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瓦特小时)的充电宝乘机(如电池容量为30000毫安,电压为5伏,其额定能量为150wh),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最多可携带两个,且严禁托运。

  飞行过程中不能用充电宝

  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民航局规定旅客乘机时携带的“充电宝”必须是用于个人自用,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规定对带上飞机的“充电宝”额定能量也有所限制。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如电池容量20000毫安,电压为5伏,该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为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旅客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登机,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也严禁携带乘机。

  规定还明确指出,旅客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关闭。该规定同样适用于机组成员。

  据悉,实际上在该《公告》发布前,白云机场安检部门就已经在执行可携带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携带的规定。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