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承运物品必须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范围内的货物;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要求专用车辆及设备;

3、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办理材料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运营方案及车辆承诺书

3、有关制度文本

4、投资人、负责人、经办人及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申请人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B厅74号窗口领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申请表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直接下载);

第二步: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可通过两种途径申报办理。第一种:

直接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踏勘要求及时间;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第二种:

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通过网络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三步: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初审,并当场出具初审意见,报市运管处驻“中心”首席代表;

第四步:

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按照市运管处处长的现场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或证书(通过网上申报的,申请人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期限

承诺期限

7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依据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道路运输和机动车维修许可证工本费标准的通知》(津价费〔2005〕381号),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收取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20元,其中:

正本每本10元,副本每本10元。

办理地址及时间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办理窗口: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B厅74号窗口

联系电话:24538095

办理时间:上午9:00~11:50,下午13:30~17:00

天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明要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流程和办理地点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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