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中毕业生高职分类考试综合能力科目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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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中毕业生高职分类考试综合能力科目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我市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已成为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主渠道。高职院校通过分类考试 招收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 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二、考试目标与考试内容
综合能力科目考试的目的是测试学生的综合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试题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分析判断、言语理解、社会适应四个模块。
三、考试能力要求
时事政治:基本掌握政治、文化、哲学等学科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年度间国内外重大时事(上年度 4 月至考试当年 3 月),中国共产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重大方针政策。
分析判断:要求考生具有基本的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归纳能力和分析论证能力。分析推理试题的内容涉及自然和社会等领域,考查考生对所给信息的理解、分析、判断、推理等基本逻辑思维能力。
言语理解: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基础,有一定的快速阅读能力、文字材料理解能力、准确把握主要观点的能力以及清楚而正确地表达观点的能力。
社会适应:要求考生具备参加职业教育学习所必须具备的理解能力、执行能力、创造性 思维能力。其中,优化方案以社会生活情境中的现实问题,考查学生把握信息、有效决策的 能力。依据材料写作要求学生有正确的价值观,能清楚正确地表达观点。
四、考试知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