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2025年寒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提示

导语 天津市蓟州区2025年寒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提示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详见正文。

  天津市蓟州区2025年寒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提示

  一、预登记方式

  家长关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登记。

  具体步骤如下: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转学→小学(初中)转学登记。

  二、工作提示

  1.鉴于我区城区直属中小学学位紧张,本次转学存在购买城区房产后不能转入的情况,需要在原学籍校就读,请各位家长一定要审慎购房

  2.此次预登记仅用于摸清转学意向和底数,教育局将全面分析此次预登记情况和各学校学位资源情况,以便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转学政策。

  3.城区直属小学和初中的具体转学政策将在预登记结束后制定,并第一时间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届时家长可向学校咨询。

  4.若实际转学人数超出学校接收能力,各学校将依据《蓟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城区直属小学、城区直属初中录取顺序”进行录取,超出接收能力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或需在原学籍校就读,具体安排请关注我区正式转学方案。

  5.正式转学方案将通过“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公布,请各位家长耐心等待。

  三、城区直属小学、城区直属初中录取顺序

  排序原则:

  1.先有房,后无房;先父母,后四老;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先人户一致,后人户分离。

  2.同一类学生按照房屋产权证或入住许可证或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

  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城区直属学校区片内有户籍无自有住房;

  说明:

  1.其他情况均排在第九类之后。

  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均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温馨提示:微信关注【本地宝天津升学】公众号,对话框回复【转学】,即可获取天津市已经公布区域的中小学津籍、非津籍转学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最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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