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武清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导语 天津武清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指南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具体内容请观看正文了解。

  天津武清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一、关于年龄

  (一)入学年龄

  2024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二)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于7月6日(星期六)、7月7日(星期日)携带居民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佐证材料到对应公办小学登记,登记时需现场提交统一制式申请(由学校提供)。

  (三)超龄儿童

  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在招生时须如实向招生校说明2023年未入学的原因和过去一年的相关情况,招生校将通过全国学籍系统进行查询核对。

  二、招生日程及方式

  (一)招生简章发布

  6月24日(星期一),各招生校结合实际,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网站、学校门口张贴等方式向社会发布2024年学校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日程安排、招生范围、咨询电话等,并接待家长电话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具体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二)信息登记、审验报名

  注意:计划报名3所民办小学(英华实验学校、六力学校、黑利伯瑞精英学校)的适龄儿童,必须同步在户籍地公办小学进行现场审验报名(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如未被民办小学录取,则回户籍地公办小学就读;如被民办小学录取,则取消户籍地公办小学登记。

  1.公办小学

  全区所有公办小学采取网上信息预登记、资格初审、现场核验注册的方式入学。

  (1)网上信息预登记。4月22日(星期一),“武清教育”公众号已发布《武清区教育局关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暑期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及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预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于4月22日(星期一)至6月15日(星期六),登陆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qzsbm.tjwq.gov.cn/),进行网上信息预登记。

  (2)网上资格初审。6月25日(星期二)至6月28日(星期五),各学校对招生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6月28日(星期五)18:00前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初审结果。

  (3)现场核验注册。7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已在网上进行信息预登记的所有适龄儿童家长均须携带有关资料到户籍地公办学校现场核验、注册报名。凡未在预登记规定时间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包括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有关资料到户籍地公办学校现场补登记及现场核验。(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为准)

  (4)特殊情况补报名。截止7月7日(星期日)未取得武清区户籍,但在今年8月底前能够取得,适龄儿童家长可于8月下旬咨询户籍地对应片区的学校进行补报名,具体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2.民办小学

  各民办小学采取网上信息登记、资格审验、现场核验注册形式。

  (1)一年级招生入学

  ①网上信息登记。7月3日(星期三)至7月5日(星期五),按照自愿报名原则,适龄儿童家长登陆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qzsbm.tjwq.gov.cn/),注册并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

  注意:

  Ⅰ.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应按要求同步在户籍地所属公办小学登记、现场审验报名。

  Ⅱ.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民办学校招生简章了解学校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每名儿童只能选择英华实验学校、六力学校、黑利伯瑞精英学校1所民办小学进行信息登记。

  Ⅲ.双胞胎或多胞胎适龄儿童,需由监护人在此时间段到报名民办小学进行现场信息登记,具体由报名学校负责录入信息等。

  Ⅳ.按照市教委《关于我市开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报名儿童的父母诚信情况进行核查,父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其民办学校报名资格。

  ②网上资格初审。7月6日(星期六)至7月7日(星期日),各民办小学对招生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及材料进行初审。7月7日(星期日)18:00前,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初审结果。

  ③确定拟录取人员。若初审合格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对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进行排序,依据排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7月8日(星期一)12:00前发布派位编号,7月8日(星期一)15:00进行随机派位,并发布派位结果。期间,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进行全程监督。若初审合格人数等于或小于招生计划时,学校将通知家长进行现场审验,确定录取并注册入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随机派位时间,以实时通知为准。

  ④现场核验、注册。拟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有关资料原件,按民办小学相关安排到校现场复审,确定录取并注册入学。

  三、有关公办学校入学政策

  (一)本区内“人户统一”适龄儿童

  1.名词解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区内,并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2)户籍的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3)在本区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4)该固定居所为居民用地居住性质;(5)户口簿地址与固定居所的地址一致。

  2.入学办法:在户籍地所属服务片区学校进行信息登记,审验合格后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房产证),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4.办理办法:根据学校类别按照《武清区2024年暑期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及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指南》中的“招生日程及方式”进行登记审验。

  注意:落户在非住宅类商业性质房产(即公寓住房)适龄儿童入学,其户籍必须迁至此房产上,且父母双方在武清区范围内再无其他房产,具体入学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入学。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1.名词解释:应全部满足以下条件:(1)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区内并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2)户籍的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3)在本区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4)该固定居所为居民用地居住性质;(5)户口簿地址与其父母合法固定居所的地址不一致。

  2.入学办法:由户籍地所属镇街(或直属公办小学)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实际困难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户籍地以外其他自有产权固定居所入学的,由该固定居所对应镇街(或直属公办小学)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置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房产证)。如果非户籍地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4.办理办法:根据学校类别按照《武清区2024年暑期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及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指南》中的“招生日程及方式”进行登记审验。

  (三)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1.名词解释:应全部满足以下条件:(1)适龄儿童户籍在天津市其他区,并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2)户籍的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3)在本区的固定居所产权所有人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入学办法:由户籍地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武清区房产所在地入学的,由房产所在地所属镇街(或直属公办小学)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房产证、由户籍部门开具的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的有效证明。在武清区居住房产的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名词解释:在本市申领取得天津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境内来津人员的具备正常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随迁子女。

  2.入学办法:以居住证标注的实际住址作为依据。在镇街所属学校片区的,由镇街教育办公室统筹协调安置在辖区内公办小学就读;在直属公办小学片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在直属公办小学就读。

  3.所需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亲或母亲。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应在同一户口簿上;如果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能够证明“父子”或“母子”且有实际抚养关系的其他证明资料。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在我区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在我区无房产的需提供与居住证标注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在我区灵活就业的提供居住地所在镇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至少要有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原则要求已经缴纳6个月及以上且在入学或转学登记当月必须已经缴纳。

  4.办理方式: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监护人可登陆“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进行信息登记,由区教育局安置在学位充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注意:通过人才引进等方式已经落户在武清区的集体户籍人员,如在武清区实际工作,可参照此政策为其子女到房产所在地或租住房屋所在地片区学校进行登记,由区教育局或镇街教育办公室统筹安置在学位充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拆迁户子女

  1.名词解释:必须具备武清户籍,并且户籍所在房产正处于拆迁状态。

  2.入学办法:

  (1)在武清区有其他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在自有产权住房所属片区学校预约线下报名,线下审验合格后直接入学。

  (2)已经落实并入住还迁房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可在还迁房所属片区学校预约线下报名,线下审验合格后直接入学。

  (3)未落实还迁房且在武清区内没有其他自有产权住房的,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由户籍地所属镇街教育办公室(学校)安置入学。

  (4)确有实际困难的,由户籍地所属镇街教育办公室统一登记后,提交区教育局协调解决。

  (六)残疾儿童

  符合相应招生政策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 可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经鉴定后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由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七)各类优抚对象及人才子女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建立专项档案,为其入学提供更好的服务。

  (八)城区全部直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及下朱庄街广贤路小学实行学位控制

  1.学位控制学校在其服务片区内,每户房产在学制时限内(小学6年)只对应1个学位;如为双胞胎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胞胎,也可在对应学校同时入学或转学。

  2.同一房产入学资格已被使用且仍处于占用状态,房产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不得在对应学校入学或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使用同一房产入学资格的学生已从学校转出的,房产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可在对应学校入学或转学。

  3.对已实施学位控制的学校所涉及房产,按照“逢入必查”的原则,本年度招生时学校将核查房产信息,确定占用状态,落实相关入学政策。

  四、有关提示

  (一)请家长提前准备好入学所需证件如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产证)、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仅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提供)等资料。根据招生政策,如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房产查询单等),家长应积极配合,按时提供。对于编造、伪造证件或提供虚假证明的情况,相关责任由家长自负。

  (二)英华实验学校、六力学校、黑利伯瑞精英学校以上3所民办小学不能同时填报,只能选报1所,报名以上学校的学生须在户籍地公办学校同时登记报名。

  (三)为保护家长及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请家长从“武清教育”、“美丽武清”等官方媒体渠道获取招生信息,切不可听信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注: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武清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22-60911894。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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