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导语 天津市蓟州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公布了,具体内容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详见正文。
天津市蓟州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依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2号)要求,为确保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按照强化公益普惠、坚持属地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5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对象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幼儿。
二、招生时间
各级各类幼儿园于5月17日(星期六)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5月24日(星期六)开始正式招生,5月30日幼儿园公布招生结果。
三、报名要求
1.适龄幼儿报名登记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合法固定居所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2.凡符合招生优待政策的对象,按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执行,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四、招生方式
各级各类幼儿园均采取线上+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招生。
1.线上报名
家长登录“蓟州区幼儿园入园管理平台”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家长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在填写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幼儿园招生电话进行咨询,幼儿园安排专人负责解答。幼儿园对线上登记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安排家长到现场核验相关资料,核验通过的幼儿,幼儿园要及时登录“蓟州区幼儿园入园管理平台”进行审核通过确认。幼儿园审核确认后,家长即可查询录取结果,如幼儿未被该幼儿园录取,家长可继续选报其他有学位的园所报名。
电脑网页端登录报名网址:http://yeyrxpg.tjjzjy.cn
手机端扫描报名二维码:
2.现场报名
因网络操作等问题,无法实现线上报名的家长,可直接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幼儿园要安排专人帮助家长录入信息,切实做好线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的统筹安排。
五、日程安排
5月12日:各级各类幼儿园将招生简章、招生工作方案电子版、纸质版上报教育局审核备案。招生简章中明确写明招生对象、招生班数、招生时间、具体招生办法、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
5月17日:各级各类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
5月24日:上午8点正式招生,蓟州区幼儿园入园管理平台开通,家长通过线上或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
5月26日至27日:幼儿园根据园所实际,安排家长错峰到园现场核验材料。
5月30日:幼儿园公布招生结果。
六、组织保障
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党委书记,副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幼教科、党建办、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幼儿园、直属小学附属幼儿园均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区域特点、园所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园和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严格遵守招生政策和工作程序,全面落实入园、编班、收费等相关规定。加强风险研判,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合作,做好幼儿园招生期间综合保障工作,确保招生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加强入园需求监测。通过公安、卫生健康、镇村等多种渠道,及时掌握适龄幼儿人口变化。做好入园需求测算,统筹区域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布局,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计划,推动适龄幼儿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
3.强化招生工作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使用统一招生简章模板,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要按既定时间推进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或推迟开展公布招生简章、报名登记等项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强化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民办幼儿园招生事项应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同时,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督查力度,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对幼儿园招生和办园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办园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取消当年招生资格。
4.开展暖心招生服务。各级各类幼儿园要设立招生咨询热线,安排专人做好热线接答工作。精心布置报名现场,设置清晰醒目的引导标识,安排专人全程引导家长完成报名流程,为家长提供休息区域、饮用水等贴心服务。让家长在招生过程中真切感受到关怀与尊重,收获暖心体验。
5.营造多元宣传氛围。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借助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元渠道,多形式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就幼儿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招生政策做好宣传释疑工作,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