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东兴小学2025年秋季转学通告

导语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小学定于2025年7月7日集中办理新学期学生转入手续。准备转入我校的学生,请家长在传达室登记相关信息,带好转学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2025年7月7日上午9:00-11:30在学校传达室履行进校手续,入校办理转学手续。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小学2025年秋季转学通告

  各位家长:

  我校定于2025年7月7日集中办理新学期学生转入手续。准备转入我校的学生,请家长在传达室登记相关信息,带好转学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明细)于2025年7月7日上午9:00-11:30在学校传达室履行进校手续,入校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咨询电话:84260576

  咨询时间:2025年7月2日至7月6日(上午9:00-11:00)

  转学所需证件明细

  河东区小学片内户籍学生:户口本、房本、接种证、准确学籍号的学生学籍信息。外地户籍学生:

  登记时需携带的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小学就学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签发、签注单位必须为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的,我区将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转学。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如父、母、子女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孩子出生证明。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

  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②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需在天津市有0套不动产。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在天津市其他区购房的,我区将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一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河东区住建委办理;《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

  4. 居住证持有人在河东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①居住证持有人是个人经商的,需提供河东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件(或电子税务局打印完税证明)以及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②居住证持有人在河东区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在河东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以上所述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本人在河东区连续缴至转学登记日且不少于6个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连续缴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包括“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和“天津市医疗保险参保权益记录单(个人)”。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于开学后由学校验证。

  6.准确的学生全国学籍号。

  温馨提示:

  1.一年级第一学期、六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接收随迁子女外省转入,不接收随迁子女市内转学。

  2.居住证持有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随迁子女申请转学登记,超出规定时限不再予以办理。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且保证在就学前相关证件均有效。教育局将会同公安、房管、人社、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申报证明进行核查,如有虚假证明的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的,均取消转学资格

  3.家长应提前与转出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联系,确认其同意并能积极配合办理转学流程。如因转出方拒绝导致转学流程失败,学生将返回原学籍校就读。

  4.随迁子女转学申请登记仅作为统筹安排的依据,登记学校、登记先后次序与统筹结果无关。河东区教育局将依据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学登记情况及区内资源情况,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区内一所公办学校就读,并将于2025年8月30日通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到统筹安排的公办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5.居住证持有人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若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出现变更,新的申请材料不再作为统筹安置学位的依据。

  6.天津市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在河东区入学且就读满6年的,六年级毕业方可参加初中随机派位录取。中途转入河东区小学的,小升初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7.本次申请登记仅针对2025年8月(2025年秋季学期)的转学。如有新的政策颁布,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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