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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西区2026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导语 天津河西区2026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来啦!2026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天津河西区2026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26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6〕4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2026年河西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及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坚持政府统筹,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落实区政府义务教育主体责任,以区为主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强化监督,阳光招生,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相关政策

  (一)入学年龄

  2026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学校提出申请。

  (二)登记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6年小学招生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日—24日,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 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同时,继续保留线下到校报名方式,办理时间为5月23日(星期六)、24日(星期日)。登记报名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及招生范围等情况,以学校张贴的招生简章为准。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入学。

  (三)登记所需材料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

  (四)入学办法

  1.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学区片内,且地址完全一致,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及其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户籍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报名。

  2.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但地址不一致,先在户籍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再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区片内、但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不在学区片内,比如拆迁空挂户口、卖房空挂户口、户口挂靠其他亲属(即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不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情况,先在户籍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再统筹安排入学。

  3.对于户籍在本区军产性质、公寓性质、非居住性质房屋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实际居住在河西区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公租房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户籍必须与公租房承租人在一起),确实存在实际困难,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须公租房承租人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期张贴招生简章,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招生条件、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需在公办学校同时登记、报名。

  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6.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入学,按照《河西区关于办理2026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小学入学登记手续的通知》规定,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7.全面实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8.除上述规定外,2026年入学的河西区适龄儿童在六年级毕业登记时将按照《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关于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的通知》(津河西教〔2024〕8号)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9.依法保障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10.学校要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检查2026年的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学校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方案,制定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到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规范报名程序。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学校根据本工作方案统一向社会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户籍地址、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非必要信息。学校要做好招生入学线上登记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做好便民服务。

  (三)做好入学保障。学校要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持续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学校要加强统筹管理,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学校要认真执行市教委、区教育局招生入学工作规定,规范程序,严格落实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主动担当作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区教育局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规违纪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及时通报。

  (五)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宣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学校于招生前统一时间张贴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招生流程和招生范围,积极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宣传。

  (六)营造良好氛围。学校要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具体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释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七)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学校立足实际,进一步深化“一校一品”,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学区制、集团化办学,深化与高校合作办学,加大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切实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河西的孩子都能享受家门口的好教育。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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