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天津市2026年秋季河北区户籍小学转学工作通知已经公布了,具体内容请观看正文了解。
天津市2026年秋季河北区户籍小学转学工作通知
一、登记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符合转学条件,需转入河北区就读的新二至新六年级学生。
2.具有本区户籍,在本市就读,符合转学条件,需转入河北区就读的新二至新六年级学生。
3.具有本区户籍,在本区就读,因房、户发生变化,符合转学条件,需区内转学的新二至新六年级学生。
二、转学所需材料
1.河北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本)。
2.原学籍校开具的在学(学籍)证明。
3.房主、户主是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学生父母户口簿、学生出生证明等材料。
三、办理流程
河北区小学本区户籍学生转学工作采取线上报名、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线上报名。家长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津北招生平台”,点击“小学转学”按钮。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津北招生平台”于2026年7月1日—7月10日期间开通。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填报。
“津北招生平台”二维码
2.线下审核。学校工作人员将通知学生家长携带不动产权证(房本)、户口簿、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入学校进行转学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区级转学材料的审核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25日两天,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材料齐全、信息无误。
四、注意事项
1.家长在转学平台填报的信息务必准确、真实。对于填报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工作人员会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
2.“津北招生平台”开通期间(2026年7月1日—7月10日),信息填报提交后,学校将定期审核提交信息,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3.转学登记平台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拨打平台提供的技术电话咨询。
4.自即日起,河北区户籍学生小学阶段仅可申请秋季学期(暑假)转学,春季学期(寒假)不再办理转学。
5.申请转入的学生如超过转入学校的空余学位数,在转入学校完成证件审核后,由教育局在全区公办小学范围内统筹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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