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待遇

导语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1856元/月);同时为见习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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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人员待遇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1856元/月);同时为见习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从即日起,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1.本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年度1月1日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在本市登记失业的本市户籍16至24岁失业青年。

  (四)身体健康(要求没有传染病、心脏病、精神类疾病及其他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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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东丽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见习基地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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