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第四批辅导员招聘程序
导语 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人员方案来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人员8名,招聘程序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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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报名不少于5个工作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考试工作由我校委托第三方进行,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9:00至2024年10月31日16:0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报名通知等相关内容将在天津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
2024年10月24日9:00至11月1日16:00,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4日9:00至2024年11月2日16:00在报名网站进行笔试缴费。
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招聘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11月5日14:00至16: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含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
1.笔试
2024年11月14日9:00至2024年11月16日9:00开始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笔试类别为辅导员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笔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面试。
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1月16日(周六)上午9:00-11:00 《综合知识》
笔试大纲、笔试地点、笔试时间如有调整等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将于11月27日在报名网站或天津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相关要求将在天津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2024年12月7日。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
面试具体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3.成绩核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4.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师范大学官网(https://www.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应按照学校要求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体检部门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学校组织岗位考察,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际工作。考察由各用人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考察、档案核查的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报告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同时依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将同步查询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以上查询如不通过,按考察不合格处理,并向相关应聘人员明确相关政策要求、审查依据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 号)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期满6个月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毕业生三方协议签订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学校将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递补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规定,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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