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河西区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条件/人数)
导语 2025年天津河西区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来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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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河西区2025年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当年毕业的人员(2023、2024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年12月12日;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应1993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应1988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天津市户籍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现役军人;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现为河西区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2.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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