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区招用就业驿站专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薪酬待遇
导语 就业驿站专项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为2321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随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天津南开区招用就业驿站专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
就业驿站专项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为2321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随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报名人员只可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
2.请报名人员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如有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证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报名后请保持通讯畅通,切勿错过重要信息影响应聘或录用。
联系人:南开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人才服务部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2-87875339
招用条件
具有天津市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愿意从事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且为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此次公益性岗位招录范围:
1.已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补贴的人员;
2.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3.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
4.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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