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2025年教育系统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表

导语 河北区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教育人才9名。计划表见正文

  ➤➤天津市河北区2025年教育系统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表

   附件:天津市河北区202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

   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为准;

   5.具有各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7.报考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教师岗位人员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3.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名入口: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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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河北区202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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