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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空缺岗位补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人文素养,师德高尚。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职业教育,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等执行,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在1979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6.我校不提供集体户口,入职人员需自行落户;
7.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