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党校招聘2人公告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党员干部培训工作,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精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党校将于近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干部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将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形成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工委党校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83605481 举报、投诉电话:83607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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