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天津准迁证后怎么办?附迁津材料

导语 本人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携带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津落户。

  收到天津准迁证后怎么办?

  答:首先,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然后,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津落户。

  温馨提示:

  1、《准予迁入证明》通过EMS邮政速递方式邮寄至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预留的收件地址,请保持预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

  2、《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为40天,请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户口迁移。

  3、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迁出原因如没有“务工”选项,可以选择“其它”选项。

  4、为维护积分落户申请人合法权益,防止非法中介损害申请人利益,公安机关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办理积分落户过程中不要轻信以盈利为目的的户口帮办网站,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准迁证】可获取天津准迁证发放进度查询入口/发放时间+准迁证有效期+常见问题解答(信息修改/落户地点选择/迁户办理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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