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导语 在天津,符合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三个条件,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2021天津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天津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小编提醒: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金】即可获取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金额+申请入口/流程+每月发放时间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