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停发天津失业补助金?

导语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什么情况下会停发天津失业补助金?

  答: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次月起停发失业补助金,今后也不得再申领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补助金满6个月的;

  2、被用人单位招用或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4、领取营业执照的;

  5、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

  6、应征服兵役的;

  7、移居境外的;

  8、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9、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10、其他应停发的情形。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具体由各地自定。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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