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热力停复热办理时间+规定

导语 天津和平热力用热户要求暂停、恢复用热的应当在当年的9月30日之前到收费中心办理手续,过期无法办理哦。

  》》》天津和平热力停复热办理

  办理时间:当年的9月30日之前(过期不再办理)

  办理规定:

  用热户要求暂停、恢复用热的应当在当年的9月30日之前(过期不再办理)到收费中心办理手续,(所属供热站不再受理此项业务)。停热户每年交纳热能损耗补偿费(补偿费为每个停热期缴纳当年采暖费的20%),如本年度有停热计划的请勿提前缴费。

  收费中心:

  收费中心办公地点:和平区宜昌道宜昌南里2号楼增1号(秋实万家对面甬路内)

  收费中心办公电话:2351 1515

  收 费 时 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周六、日不休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和平热力】即可获取2022-2023年度天津和平热力采暖费收费通知(优惠政策+缴费方式+缴费入口+停复热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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