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会被罚款吗?

导语 天津职工因疫情原因不能正常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计收逾期罚息。具体政策内容见正文。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不受罚息。内容如下: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计收逾期罚息,不作为逾期贷款报送征信部门。

  企业缓缴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本市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到期后应恢复正常缴存并进行补缴。缓缴期间,职工可按本市规定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所在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缓缴期间视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与2022年4月及以前的正常缴存月份合并计算连续正常缴存时间。

  推荐阅读:2022天津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天津公积金最新消息、缴存+贷款+提取政策以及APP下载入口。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