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集体户毕业生落户条件是什么?附学历要求

导语 天津高校集体户毕业生落户需满足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等条件,具体内容见正文。

  天津集体户毕业生落户

  申请条件:

  1、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不同情形具体材料:

  1、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在津有个人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内部核查的不需当事人提供)和落户地房主、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同意落户声明;

  2、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所在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向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单位集体户,提供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单位同意落户声明;单位未设立集体户口的,在单位坐落地所在区人才集体户办理落户;

  3、在津租房居住超过6个月的,可以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派出所社区集体户,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

  4、在津无工作、无住房、无租房但有在津落户意愿的,按海河英才计划统一办理落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毕业生落户】即可获取天津本科、硕士、大专毕业生落户指南+申请条件+材料+线上申请流程,以及落户地点选择。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