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修改积分落户准迁证信息应该带什么材料?
导语 天津修改积分落户准迁证信息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以及信息变更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见正文。
准迁证信息修改
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准予迁入证明》;
3、信息变更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一)落户在市区的申请人:
修改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48号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12345 24538075。
(二)落户在滨海新区的申请人:
修改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积分落户公安窗口。
电话:66897743。
第二期积分落户准迁证发证时间:
公安机关在接到市人社部门转递落户名单后,需通过数据核验、导库、纠错等工作,预计12月中下旬开始打印发放《准予迁入证明》,2025年1月中旬(公示结束20个工作日)发放完毕。如遇不可控因素无法按期发放《准予迁入证明》的情况,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重要通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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