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民医保生育费用超出医保支付标准怎么办?
导语 天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天津居民医保生育费用超出医保支付标准怎么办?
答:天津参保人员发生医疗费用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低于按限额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低于按定额支付标准部分,定点医疗机构结余留用。
另外:
对产前检查费、部分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实行按限额支付,对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实行按定额支付,相关支付标准包括全程医疗费用(不含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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