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采暖费预收通知
导语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自2024年6月1日开始收取2024-2025年度采暖费,具体优惠政策及
尊敬的开发区用热户:
我公司自2024年6月1日开始收取2024-2025年度采暖费,现将本年度供热缴费相关事项作如下温馨提示:
法定供热期参照《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按市人民政府决定执行。同时供热收费标准按天津市相关价格政策执行。
一、采暖费优惠政策
2024-2025年度采暖费居民交费优惠政策
注:其他月份线上与窗口缴费均无优惠。
非居民用热户和有历史欠费的居民用热户均不享受优惠。
二、暂停与恢复用热业务办理要求
依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建供用【2010】1195号),本采暖季需办理暂停用热或恢复用热的用户,请您携带房产证和业主身份证(代办人另需携带业主本人签字的委托证明和代办人身份证)于2024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到泰达供热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逾期无法办理此业务;办理暂停用热的用户需缴纳热能损耗补偿费(按面积计费金额的20%)。
三、缴纳供热采暖费的说明
依据《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津公用规【2010】1号)第十三条相关规定,用热户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当年采暖费,逾期未交采暖费的,应以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违约金,日违约金额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 。
四、缴费方式
您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形式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我司将向您推送电子发票(具体操作步骤可关注“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或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您也可到供热服务中心窗口现场缴费。上采暖季采暖费有结余的热计量用户,结余费用自动结转至本采暖季,用热户仅需缴纳差额费用。
五、欠费用户
仍未缴纳以往年度采暖费及热能损耗补偿费的用户,请及时到我公司供热服务中心缴清欠费,以确保您本年度正常用热。如仍未缴纳,我公司将依据天津市供热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
六、收费地址、营业时间与客服电话
1. 开发区第三大街87号商业2号 泰达供热服务中心
营业时间: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6:30
2024年6月1日—2025年3月15日周六、日正常营业(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 客服电话:022-25328835 6629937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天津本地宝】,在微信对话框回复【采暖费】即可获取各供热公司最新缴费通知+在线缴费入口+缴费时间+优惠政策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