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三季度关于河东区公租房项目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
导语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出租工作,结合我区公租房房源情况,定于2024年8月12日至16日启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登记工作。
2024第三季度关于河东区公租房项目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出租工作,结合我区公租房房源情况,定于2024年8月12日至16日启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登记房源
本次推出存量零散房源项目4个,共计57套。详见《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
二、登记
(一)登记范围
持有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条件通知单》)的家庭。每个持证家庭登记期限内仅限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
(二)登记时间及方式
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8:00点至4月19日18:00点,逾期不再接受登记申请。
登记方式:本次登记可通过“天津住房保障”手机APP或互联网自助登记平台进行登记。
登记网址:https://zb.tjzfbz.com.cn/reg。
登记流程:点击查看
(三)项目咨询方式
每日上午9:00点至11:30点,下午2:00点至4:00点,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各项目经营单位咨询房源情况,联系电话详见《公租房接受登记项目房源情况》(附件)。
三、登记规则
(一)申请家庭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明的优先组、租房补贴其他组及非租房补贴其他组分别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限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登记时限截止后,申请人不得撤回登记申请。
(三)登记期间,已确认登记家庭需变更登记项目的,可在网上撤销登记,并重新选择项目网上登记。
(四)通过摇号程序确定选房顺序号的家庭持《符合条件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据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摇号入围后放弃选房资格、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住房的家庭,视同放弃公租房承租资格,且自《符合条件通知单》注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四、摇号
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摇号。
(一)摇号代表产生方式
1.根据项目可登记房源数量确定摇号代表,最多不超过5人。
2.被选为摇号代表的家庭项目管理单位会电话联系通知。
(二)摇号组别
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明的优先组、租房补贴其他组及非租房补贴其他组顺序依次进行摇号。如前类别家庭登记数量累计已多于房源数量时,将不再组织对后续类别家庭的摇号。
(三)摇号方式
采用计算机程序摇号确定入围家庭姓名、身份证号、顺序号,以该顺序号作为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入围家庭及选房顺序号与网上登记顺序无关。
五、公布摇号结果
摇号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河东区政务网(https://www.tjhd.gov.cn/zwgk/zfxxgk/zfxxgkqzf/hz/fdzdgknr41/zdmsxx41/bzxzf41)公布摇号结果,登记家庭可查询入围结果。
六、复核
登记摇号结束后,区住建委对摇号入围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经营单位可进行后续配租;复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贿赂手段申请住房保障的,驳回其申请,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保障申请。
七、入住
经营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家庭办理选房入住手续。
特此公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河东公租房】进入河东区公租房登记入口,获取2024第二季度河东区公租房房源信息及各区登记、摇号汇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