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不动产登记有什么新变化?

导语 天津通过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不再向申请人收取契税完税凭证。更多内容见正文

  ➤➤天津关于不动产登记有什么新变化?

  工作内容

  (一)线下业务

  通过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由窗口工作人员统一收取核税所需要的双方家庭成员信息、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等,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分别审核。税务部门审核确定应缴税额,纳税人完成缴税后,税务部门将完税信息推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不动产登记部门获取完税信息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再向申请人收取契税完税凭证。

  (二)线上业务

  通过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平台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由申请人自行填报个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上述信息及材料自动分别推送至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分别审核。税务部门审核确定应缴税额,纳税人可通过线上支付模式进行缴税。纳税人完成缴税后,税务部门将完税信息推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不动产登记部门获取完税信息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再向申请人收取契税完税凭证。

  政策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s://ghhzrzy.tj.gov.cn/zwgk_143/zcwj/jjzcwj/202408/t20240813_6697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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