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扣除范围及方式

导语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可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详见正文

  ➤➤天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扣除范围及方式

  养老人:

扣除范围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被赡养人 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独生子女
非独生子女
扣除方式 定额扣除
定额扣除
扣除标准 3000元/月
纳税人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500元/月
扣除主体
本人扣除
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注意事项
1.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注意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2.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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