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天津市就业见习人员提前解除见习协议情形分为见习人员与就业见习基地,具体内容整理好啦,见正文
➤➤天津市就业见习人员提前解除见习协议情形2025
提前解除见习协议情形
见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见习基地可以提前解除见习协议:
(一)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无故连续缺勤3天或累计缺勤7天及以上的。
(三)已实现就业或创业的。
(四)不遵守见习基地规章制度且经教育提醒无效的。
(五)其他应当终止见习情形的。
就业见习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见习人员可以向所在区人社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或提前解除见习协议:
(一)未按时足额支付见习期间生活费的。
(二)以培训费、服装费等名义向见习人员收取费用的。
(三)未按照见习协议提供见习岗位或见习条件的。
(四)安排见习人员从事有毒有害或有安全隐患工作,危及见习人员人身安全的。
(五)其他侵害见习人员合法权益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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