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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天津公务员可以落户天津吗?

导语 经国家公务员局公开招考录用的中央直属驻津机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经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户籍在外省市的,本人可以凭以下材料到拟落户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分局指定的统一地点)申请落户。

  ➤➤考上天津公务员可以落户天津吗?

  答:可以落户天津。经国家公务员局公开招考录用的中央直属驻津机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经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户籍在外省市的,本人可以凭以下材料到拟落户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分局指定的统一地点)申请落户。手续齐全,当场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材料】

  1.本人落户申请;

  2.落户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录用公务员申请落户登记表》;

  4.《新录用公务员办理户口迁移申请函》或《选调生通知书》;

  5.落户地点材料:申请在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在津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落户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与房主亲属关系证明、房主居民身份证及同意落户证明;申请在本人合法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公用(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天津市租赁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和《社区公用户落户承诺书》,需本人在津连续租赁同一房屋居住且登记备案超过6个月。

  特殊情形:

  对申请落户人员手持落户地为天津的《户口迁移证》,审核后开具《登记户口通知书》。

  【办公时间】

  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户口业务窗口,办公时间以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为准;

  其他受理点工作时间,请电话咨询。

  【办理地点】

  拟落户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分局指定的统一地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附件:

  天津市录用公务员申请落户登记表.docx

  下放业务办公地点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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