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天津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细则含18个附件表格,含申请表、评议表、公示、年审表、退出表等,可在市卫健委官网下载细则原文及附件。
天津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申请表及附件下载
《天津市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津卫人口〔2024〕65号)共包含18个附件表格,覆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申请、评议、公示、年审、退出、转移等各环节。申请表及全部附件可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通知页面下载细则原文获取。
通知原文及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一、附件清单
| 序号 | 附件名称 |
|---|---|
| 1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表 |
| 2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村(居)民代表会评议表 |
| 3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公示 |
| 4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退出对象名单公示 |
| 5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退出情况报告单 |
| 6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群众座谈记录表 |
| 7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新增对象见面调查表 |
| 8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年审表 |
| 9 | 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统计表 |
| 10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 |
| 11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年审表 |
| 12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退出审批表 |
| 13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新增申请人见面调查表 |
| 14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见面调查表 |
| 15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转移通知 |
| 16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新增对象名单公示 |
| 17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退出对象名单公示 |
| 18 | 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情况汇总表 |
二、申请表填写说明
农村奖励扶助申请人填写附件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村(居)计划生育干部与原件核对后提交村(居)委会。
特别扶助申请人填写附件10《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必须有申请人的签字,一式三份,分别由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和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保存、归档、管理。独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独生子女残疾的需提供残疾等级为三级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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