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政策问答
导语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政策问答
6.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修房的,职工及配偶可按如下两种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是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首付款;二是偿还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首付款提取
(1)身份资料
①职工身份证;职工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职工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
(2)建造、翻建住房的证明资料:
①土地证明文件: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②建房翻建证明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
③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
④农业户籍户口簿;
⑤建修房资料中未明确首付款金额的还应提供《借款合同》。
(3)大修住房的证明资料:
①土地证明文件: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②大修鉴定证明;
③大修工程预算;
④农业户籍户口簿;
⑤建修房资料中未明确首付款金额的还应提供《借款合同》。
还贷提取
职工在首次偿还贷款本息提取时,需办理提取登记手续,包括以下资料:
(1)身份资料
①职工身份证;职工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职工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
(2)建造、翻建住房的证明资料
①建房翻建证明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
②借款合同;
③贷款还款凭证或记载贷款账号的“借据”;
④职工本人签署的同意查询其征信信息的《授权书》一份。
(3)大修住房的证明资料
①大修鉴定证明;
②借款合同;
③贷款还款凭证或记载贷款账号的“借据”;
④职工本人签署的同意查询其征信信息的《授权书》一份。
办理提取登记后可按月提取,包括以下资料:
(1)职工身份证;职工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职工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2)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贷款还款凭证或记载贷款账号的“借据”。每份贷款还款凭证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7.职工使用公积金(组合)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使用公积金(组合)贷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职工在首次偿还贷款本息提取时,需办理提取登记手续,包括以下资料:
(1)职工身份证;职工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职工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2)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
(3)贷款还款凭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
办理提取登记后可按月提取,包括以下资料:
(1)职工身份证;职工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职工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2)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贷款还款凭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担保代偿的还款凭证还需提供担保公司出具的收据。每份贷款还款凭证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8.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及如何确定提取金额?
职工家庭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且已支付房租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以《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家庭成员范围为准)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上月及以前月份的房租。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已支付房租扣除补贴后的金额。
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委托提取方式办理。职工及家庭成员应持以下资料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登记手续。
(1)住房公积金龙卡;
(2)身份证;
(3)《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4)承租人租金代扣卡。
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无误的,签订《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委托提取协议》。
公租房委托提取登记应由职工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多名家庭成员共同提取的,可同时办理登记手续。
9.职工在市场租赁住房用于自住,能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职工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已支付房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2.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
职工及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每月房租低于1980元(含1980元)的,按实际房租核定提取金额;每月房租高于1980元的,按1980元核定提取金额。
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及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该提取业务要求提取人及配偶名下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含贷款已清偿)或正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由本人持以下资料到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属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登记手续:
(1)身份资料
①职工身份证;职工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职工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
(2)租房资料
①《天津市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或天津市服务行业专用发票(以下统称“发票”);
②市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③租赁房屋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承租转租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复印件一份;
④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还应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原件。
职工及配偶办理提取登记后,可持以下资料跨区县办理提取手续:
(1)职工身份证;职工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职工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2)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发票。
10.职工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外自有住房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价款。
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资料
①职工身份证;职工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职工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为非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的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
(2)购房资料
①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或全款专用收据)、房地产权证;
②购买私产房的,提供购房协议、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全款专用收据)或契税完税证明;
③购买公有现住房产权或其他房屋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全款专用收据);
④所购住房座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单位出具职工在所购住房座落城市的工作证明。
(3)共同购房资料
职工与配偶共同购房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职工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提供同户籍户口薄或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职工与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需提供除职工外其他共同购房人共同签署的《共同购房人提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