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由于天津市社保卡已包含了工伤保险的相关信息。那么,对于天津工伤保险应该如何办理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天津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建设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形式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形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应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未参保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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