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有三年以上的实际驾驶经历和符合要求的机动车驾驶证;
4、经客运出租汽车职业培训考试合格;
5、申请日前五年内没有被吊销驾驶员客运资格证记录;
6、有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岗位。
办理材料
1、《驾驶员客运资格许可申请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员复印件
3、以上各项,需提供原件核对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申请人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B厅80号窗口领取《驾驶员客运资格许可申请登记表》(申请表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直接下载);
第二步: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可通过两种途径申报办理:
第一种:
直接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二种:
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tjxzxk.gov.cn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通过网络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三步: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初审,并当场出具初审意见,报市客管办驻“中心”首席代表;
第四步:
首席代表根据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按照市客管办主任的现场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或证书(通过网上申报的,申请人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期限
承诺期限:
8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办理地址及时间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桥旁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
办理窗口: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B厅80号窗口
联系电话:24538546
办理时间:上午9:00~11:5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