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集体户口接收单位

导语 按照市公安局有关规定,在津落户人才市场集体户口,人才市场应在公安机关登记报备。2016-2017年度人才市场登记报备名单如下:

  天津和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天津市河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河东分部

  天津市河东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才服务中心

  天津泰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宁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市津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广开分部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市南开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天津市北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市武清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津北分部

  天津市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市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

  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红桥分公司

  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滨海人才市场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滨海新区分部

  天津市东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天津市外国企业专家服务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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